〔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/台北報導〕某養生館吳姓按摩師,被控油壓女客時,以手指插入女客下體性侵害,台北地檢署調查,他按摩女客鼠蹊部時,表示對方自己將雙腳張開,中指插下體時,女方呻吟、表情舒服,檢方認定過程中,女客未制止或提出遭脅迫、傷害佐證,昨將被告處分不起訴。



告訴人指控推拿時被告將鐵門拉下,聲稱內衣褲會沾染精油,建議裸體按摩,結果她只以一條毛巾覆蓋身體,但被告按摩到鼠蹊部時,竟用手指插入她陰道,當她驚恐大叫,被告卻拿小毛巾遮住她口鼻。

檢方認為,告訴人曾傳簡訊要被告「放尊重點」,卻沒有任何遭性侵的指責,加上告訴人說是因被告要求才沒報警,後因被告沒給付全部賠償才提告,有違常理;證人也指出,告訴人確曾表示被告按摩技術很好,要追求被告等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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